□陳廣江
  近日,雲南省臨滄市雲縣一中學多名女生疑似被迫賣淫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註。經過多方瞭解,一名許姓女子為中間人,先收買幾名學生,利用學生把女生約出來唱歌,然後女生被拉出去陪社會人員喝酒,爆料人稱酒里被下了迷藥……該校校長表示,排查後發現約涉及十一二名學生。警方證實:3名女學生被性侵,目前已抓獲涉案社會人員2名,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相關報道見本報B03版)
  為何罪惡的魔爪總能輕易伸向校園?為何受傷的總是本該格外受到呵護的孩子?每每發生類似案件媒體總會發出這種追問。
  令人憤慨的是,追問不止,悲劇不止。最近,媒體剛曝出“江西一副校長猥褻小學女生被起訴”事件,現在又驚現“多名初中女生疑遭下藥被迫賣淫”案件,我們的追問再次回到了原點。
  雖然一些傳聞有待證實,特別是遭性侵女生的人數說法不一,但一個確鑿無疑的事實是:性侵女學生的事件的確存在。其實,不管被性侵女生的人數是傳說的80名,還是校長口中的“十一二名”,此案的性質都很嚴重,影響都很惡劣。如果身在校園中的孩子連基本的人身安全都無以保障,教育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據報道,這家KTV員工證實,許某確實曾帶著女生到KTV,“這些小姑娘都是許某強行拉來的。已經好幾年了”,這個細節格外刺人眼球。這種事都“好幾年了”,而且相關傳聞早已滿城風雨,學校作為直接管理者和責任人的“後知後覺”令人費解,這是典型的失職失責,必須嚴懲。
  同時,這些女學生在遭到強迫、毆打、性侵等暴力犯罪行為後選擇沉默令人心痛。
  在該中學,許某是公認的“壞人”,很多人都“吃了虧”,但竟然沒有人敢往外說,更不要說反抗了。這也充分證明瞭學生的安全教育幾乎就是一張白紙,學校和家長失職是明擺著的。而KTV對強迫學生的行為視而不見,與為虎作倀沒有什麼區別,理應嚴懲。
  在法治社會,校園竟然成了法治之光照射不到的罪惡之地,而學校、家庭以及相關部門對此長期一無所知,這無疑是犯罪分子屢屢得逞的重要原因。校園本應是最安全的場所,孩子本應是重點保護的對象,這是強調了無數遍的常識。但現實是,我們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和防範措施還存在太多的漏洞,甚至形同虛設。
  我們呼籲嚴懲犯罪分子,嚴厲問責失職者,更要從體制上反思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孩子出了這種事,摘掉幾個官帽必不可少,但事件已經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這個責任誰也承擔不起!但願,這是最後一起悲劇。  (原標題:“女生被迫賣淫”背後誰在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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