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連城6月23日電 (陳立烽陳春生張金川)23日,福建省連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銀行的監控錄像成為定案證據,法院以事實為依據判決駁回原告羅某要求被告連城縣某銀行支付存款1萬元的訴訟請求。
  4月25日,羅某持卡到連城縣某銀行存款9萬元,銀行向羅某出具了一張9萬元的存款憑證。幾天后,羅某在取款時發現卡上只有8萬元存款。為此,羅某多次與銀行交涉要求賠付1萬元,但無結果,遂將銀行起訴至法院。
  法院開庭後查明,當天羅某辦理存款業務時,的確向業務員交付了人民幣9萬元,但由於該業務員工作疏忽,把前一筆業務的1萬元人民幣留在點鈔機內未取出,而將兩筆款項混在一起清點,造成劉某多交1萬元人民幣的假象,業務員當場將誤認為多收的1萬元人民幣退回,導致銀行實際只收了羅某8萬元存款,但卻交付存款憑證9萬元的情形。
  事後,銀行發現這一情況後,採取沖銷羅某所持卡上賬務存款9萬元,補記存款8萬元的方式,軋平當日賬務,只是未將這一事實告知羅某。
  法庭上,銀行方面提供了一盤監控錄像帶作證,錄像中可以清晰看到羅某將九捆1萬元錢交付櫃臺後不久又收回一捆的情況。羅某對錄像的真實性提出質疑。經法院委托司法鑒定部門鑒定,未發現錄像帶存在剪輯處理痕跡,錄像帶所反映的情況與銀行所述一致。(完)  (原標題:儲蓄存款發生糾紛 監控錄像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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