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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記者陳菲)記者從最高檢獲悉,全國檢察機關認真貫徹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加大對貪污賄賂犯罪的打擊力度,2013年1月至11月,共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27236件36907人,其中大案21848件,占立案件數的80.2%。在堅決查處大案要案的同時,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一些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貪污賄賂犯罪儘管涉案金額不大,但直接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直接損害黨群乾群關係,人民群眾非常痛恨。對此,我們有針對性地加大查辦貪污賄賂犯罪力度。”最高檢反貪部門有關負責人說。據介紹,去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6510件23017人,分別占立案總數的60.6%和62.4%,其中大案12824件,占77.7%,要案825人,占3.6%,涉案總金額55.1億餘元。負責人介紹,各級檢察機關突出查辦大案要案,深入查辦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不斷加大追逃追贓力度,依法嚴懲各類貪污賄賂犯罪。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的起訴率、有罪判決率逐年提高,撤案率和不起訴率逐步下降,實現辦案力度、質量、效率、效果的有機統一。檢察機關還積極探索創新完善偵查一體化、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信息共享和快速查詢等工作機制,併進一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據瞭解,最高檢圍繞反貪污賄賂工作中容易發生問題的關鍵環節,先後下發30多個規範性文件,不斷完善執法規範和監督制約機制,提高反貪辦案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確保貪污賄賂犯罪偵查權依法正確行使。  (原標題:3.69萬餘名官員涉貪腐被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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